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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本科教学条件建设部分)学校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4-07 点击量: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学校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近日已启动。按照《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和学校《合肥工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合工大政发〔2019〕118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总体工作部署,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及有关单位申报的2022年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教学条件建设部分项目进行规划论证及遴选排序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科人才培养教学条件建设部分项目应围绕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按照《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暂行)》,结合19版教学大纲进行申报。在项目申报时,从全局出发,结合学院“十四五”规划,在充分考虑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课程建设和实验平台建设要求,对现有教学条件及实验室建设现状认真分析,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做好2022-2024年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本科人才培养教学条件建设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本科人才培养教学条件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到设备资料购置。设备资料购置范围: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等的购置。申报内容包括:各学科实验仪器设备,学生实习、实训场所设备。

三、本科人才培养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主要面向:

(1)改善实验教学基础薄弱,教学基本支撑条件不足、现有设备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或者难以共享的项目;

(2)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增开创新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方面具有前瞻、特色和长效的项目。

重点支持学校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未达到平均水平的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对于结合评估、认证的项目、学生受益面大的基础实验教学建设项目、新建专业的实验教学项目,将优先考虑。

2、设备购置标准

设备购置应以满足教学、实验基本需求为标准,鼓励购置国产设备,严格控制购置高精尖设备和进口设备。需要采购进口设备的,需要证实国产无相关设备或者设备达不到教学需要,专家组需要对设备进行专门论证,对品牌、型号以及购买后的受众面、使用率和维护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论证。

3、相关性

购买的设备必须与申报项目有紧密关系,且要达到一定使用率。

4、下列情况专项资金将不予以支持

1) 调研费、咨询费、检测费等前期费用,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2) 不可预见费,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3)一般预算都是含税的,单独列支的税费通常不予支持;

4) 设备、系统的维护费和维修费,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5) 低值存储设备和低值易损品不予支持;

6) 工程或安装配套等费用,设备资料购置项目中不允许列支;

7)准备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四、材料填报要求

1、本次征集的为2022-2024年学校三年项目库,学院应合理规划,分年申报,今年只对2022年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原则上以后每年将只对已申报的项目库内的项目进行规划论证、遴选推荐。

2、请各单位在填报时综合考虑,科学编制,合理排序。综合考虑学校及学院实际情况和外部政策环境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合理排序,并按照《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暂行)》要求,认真填写《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文本。

3、原则上不支持购置大金额的单台套设备。如教学确有需要,按照财务处要求,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和设备需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论证表》;进口设备总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填写《进口设备论证表》。申请中应详细说明购置设备的绩效目标、设备功能、各项技术指标、有无相应的技术队伍及支撑保障条件、使用效率、共享性如何等指标,还要考虑后续的运行经费的保障情况。

4、所有申报项目内容和排序均应通过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形式通过,未落实房屋和相关配套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5、为避免项目碎片化,同一单位的项目应进行整合、归并、打包申报,避免出现项目过多,过细的现象,要求单个项目申报额度在100万元以上

6、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处(2#行政楼206室),电子版发送到jxbgshfut@163.com,过期将不再受理。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2022年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后报送财务处。

联系电话:62901482, 联系人:张进军 黄孟姣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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