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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开展“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4-13 点击量: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人函〔202169号)。本次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选优、选精、选特、选新”的原则,发挥各高校特色和优势,调动高水平教师参与,目标建设形成一批精品教材和打造若干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请学校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和附件材料,明确申报要求等,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参与申报。根据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教材。按照教育部关于本科和研究生教材的相关要求,充分体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学科专业特色,撰写或修订传统特色学科课程、新工科专业核心课程等所需教材。

1.有突出引领作用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巩固部规划教材的特色优势地位,围绕部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重点聚焦缺乏教材或者没有高水平教材的专业核心课程,完善部重点学科专业教材体系。

2.有重要影响的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发挥高校等单位人才高地的优势,提升理工类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影响力,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牵头,建设具备国内顶尖水平的专业基础课程教材。

3.有显著特色优势的新工科教材。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支撑新工科加快发展,建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技术等新兴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急需的专业教材。

(二)专著。重点建设体现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理论实践创新研究成果和重要经验,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系统性的高水平专著。鼓励获得重大科研成果的专家申报。

(三)基地。以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培养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课程教材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支持跨单位、跨领域、跨学科联合成立研究团队;结合教材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系统梳理编写和出版经验,规划研究课题,围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积极推动课程育人、教材建设及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源的交流共享,实现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二、申报要求

(一)教材编写人员必须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并公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二)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教龄。

(三)各《立项申报书》填写要准确无误。其中,A表要如实、准确反映团队基本情况,B表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任何单位、团队和个人相关信息。填写有误的取消申报资格。20213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材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512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版的教材(专著)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教材立项申报书、专著立项申报书、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345,双面打印,一式五份)报送至行政2号楼208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xdjyjszxhfut@163.com。材料提交格式说明详见附件6

(二)申报评审。鼓励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A类学科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类进行相关申报。根据规划教材建设规模和申报情况,学校将组织遴选并按照限额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参见附件1或以下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rjj/wjfb/art/2021/art_934fe4d852fe49029650a175b2143490.html

2.请学院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检查各项申报书内容。

3.各《立项申报书》B表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任何单位、团队和个人相关信息。填写有误的取消申报资格。20213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不予立项。

4.请各位老师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材料提交,以便推进后续申报事宜。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62902981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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