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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校定平台选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4-03 点击量:

 

合肥工业大学校定平台选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为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以能力为导向的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特制定校定平台选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以人为本、立德树人”为指导思想,以能力素养培养为核心,融合人文素质、工程素质与科学精神教育,积极构建“近期远期”两级课程体系,在公开竞争机制下不断增设和淘汰课程,推陈出新,升级改造一批具有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校定平台选修课程。

一、课程建设目标

校定平台选修课程是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可供学生自由选择和修读,目的是为了拓展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融合国内外多学科领域的思想理念、思维方法,提高文化品质、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以人文素质培养为主、多学科交叉互融的综合素质类课程。课程建设目标遵循:

1.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及科学素养,通过人文素质教育内化知识、彰显精神、外化行为。

2.有利于获取不同学科领域最基本研究方法,养成采用多种思维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有利于学会自我建构知识、能力、素质的本领,培养自主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创造性思维和科学求实精神。

5.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6.有利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学习世界文明优秀成果,提升大学生道德和文化素养,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7.有利于发展学生知识迁移、合作共享、信息处理等终身学习能力。

二、课程建设要求

1.明确素质教育目标,打破学科和专业界限,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设置课程内容。引导学生能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学会自我建构知识、能力、素质的本领。

2.更新完善现有教学内容,将文化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培养融入到教学体系中,完善各课程教学目标、突显能力导向、优化教学体系、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并通过网络教学、在线学习,支持全方位的网络互动教学,促成在线学习和线下学习的深度融合。

3.改革现有教学方法、课堂组织形式,教学设计重在启发思维,拓展思路,掌握方法和技巧。鼓励教师选择新教学模式,提倡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问题式、讲座式、任务驱动式、课堂反转式等多种教学模式,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

4.根据教学目标达成要求,灵活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可采用开卷、闭卷、平时测试、大作业、小论文、专题设计、调查报告、实践活动报告等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倡导快乐学习,并可结合自评、互评、网评进行考核。

三、课程分类和学时学分规定

1.课程分类:①哲学、历史与心理学②文化、语言与文学③经济、管理与法律④自然、环境与科学⑤信息、技术与工程⑥艺术、体育与健康⑦就业、创新与创业⑧社会、交往与礼仪⑨人生规划、品德与修养。

2.每门课程规定16个学时(或教学单元)为1学分,个别课程根据情况设定为24学时(或教学单元)为1.5个学分。

四、课程申报要求

1.课程建设执行课程负责人制,每门课程只能有一个负责人。新课程的建设可以根据情况以教学团队形式建设。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才可申报。优先支持学术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或学术前沿开出特色课程。

3.课程要提交学校统一模板的教学大纲(包含课程简介、课程教学目标、课程纲要和教学考核)等相关教学材料。经学院推荐后统一报送教务部,教务部组织专家审核通过方可列入课程库。

4.经过审核通过的课程,其教学大纲等资源必须上传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学生按需选课。

5.每位教师原则上最多可申报两门课程,并确保能按需开课,否则将会影响课程负责人后续申报项目。新开校定平台选修课申报立项入库后从当年起至少要保证连续五年开出课程。

五、课程管理规定

1.课程申报流程为每学期第六周前由教师提出申请,开课单位统一审核并提交教务部,由教务部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于第十周前公布开课名单并列入课程库。

2.校定平台选修课质量标准、教学要求、过程管理等同于校定必修课程,任课教师要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严格考勤,保证教学质量,并做好课程评估、教学目标测评及信息收集和反馈等工作。学校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考评,考评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其课程建设资格,并纳入职称评聘考核体系,并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开设校定平台选修课程。

教务部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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