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就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第1-19周为教学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落实本科教学任务时间节点
本学期校历第7-9周:确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下发教学任务书;落实教学任务。
第10-16周:进行课程表编排(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别完成)。
第16周:整理、下发选课材料(一、二年级由教务处负责,三、四、五年级由各学院负责)。
第17-18周:组织学生进行第一轮、第二轮选课。
下学期第1-2周:组织学生进行第三轮、第四轮选课。
三、具体要求
(一)教学执行计划审核
下学期执行计划异动网上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月31日,各学院要在教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对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各年级分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名的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据此下达教学任务书。学院要严格按照《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原则上不得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改。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二年级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打印下发到相应的开课单位;三、四、五年级教学任务书由各学院打印下发。教学任务原则上落实到课程归口单位。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课程安排要科学合理。课程安排应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应考虑到教师的外出进修、培训、跨校区上课等因素。对跨合肥、宣城两校区都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要提前做好各校区的时段规划,及时与教务处进行沟通,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以免影响整体教学进展。
2.信息标注要详细。要做到时间(起止日期应以课程学时均衡为前提)、地点(是否多媒体)、教师三落实。在填写教学任务书时,要明确注明几点信息:如,需要的教室类型,根据教室容量和课程类型合理明确分合班要求;有外出进修、跨合肥、宣城两校区教学的老师要备注详细信息,预规划好起止周次。
3.授课老师人数有要求。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该由一名老师单独完成授课。如确需两名及以上教师授课的,应在教学任务书中明确标注每位教师授课的起止周次。特别要注意,有多名教师授课的,在教学系统任务填报授课教师信息时,应全部在“主讲”一栏填报,如在“助讲”一栏填报,则后期助讲老师无法使用调停课、录成绩等功能,也无法进行时间冲突排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需由教师和相关学院负责。学院自排课程也应遵循此原则。学校会适时对此进行督查,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
4.通识教育选修课鼓励多开设。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目录,积极组织教师开设足额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特别是“四史”课程和美育课程,以缓解学生因部分类别、部分校区课程资源短缺而选修课程困难的局面。
5.考试周时间要充分利用。在考试周安排上,原则上各年级、专业应在考试周内安排2门以上课程考试,个别专业如因受到实践性环节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考试周安排考试环节,学院应另行安排其他教学活动。
6.严格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除出国、病休、外派等特殊情况外,学院所有教授职称教师(含在机关任职的“双肩挑”人员)每学年均应承担一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将在院系年度工作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中体现。
7.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教学任务书应于2024年11月8日前按所属校区分别报送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和宣城校区教学办公室。教学任务不能落实的,应在任务书上注明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
(三)课程编排
课程编排时,教务处将以有利于学生培养为出发点,依据均衡排课原则,充分利用教室资源,对授课教师提出的排课备注,按原则分类甄别处理,科学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如,在教学周内,每周、每天安排的课时松紧适度,一般要求通识必修、学科基础、专业必修等课程贯穿全部教学周排课;主干课程尽量安排在学生精力充沛的节次。
各学院在编排各年级、专业课表时,要按照上述原则,统筹规划每门课程的起止周次,保证学生学期内上课周学时的均衡。各专业应有1-2门理论课在学期教学周最后一周结课,如其他因素无法达成的,学院应另行安排其他教学活动(如教学实践环节等)。
全校课程编排结束后,统一给各学院开放1-2天时间进行个别课程微调整,排课系统关闭后将不予更改。后期如有上课时间、地点、授课老师变动的,均需在教学系统上按调停课流程进行申请审批,原则上不接受线下调整。
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各教学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做到细致、周密,确保教学执行计划的编排和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准确。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学校考核教学单位业绩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