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4年1月10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现将201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考核为优秀的单位
建筑与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医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工培中心、技师学院;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能源服务中心;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建筑设计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宣城校区化工与食品加工系、宣城校区信息工程系;
宣城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宣城校区综合办公室;
化工机械研究所。
二、其他单位考核为合格
三、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2901024。
校务部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