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专业: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以及《关于提交2020年度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要求,通过认证的专业在有效期内,应做好持续改进工作,以保持“通过”认证状态,且需每年报备持续改进材料,并在认证有效期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专业
我校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并仍在有效期的所有专业(已通过住建部评估的专业按住建部相关要求执行)。
二、相关要求
1.专业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共包括五个阶段:1)持续改进工作;2)报备改进情况;3)提交改进报告;4)开展中期审核;5)审议并公布结论。
2.报备改进情况
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需按年度将每年修订和完善的产出评价机制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工作等原始材料,及其他持续改进工作相关原始材料,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认证协会备案。2020年我校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测绘工程专业,都需于2020年12月31日24:00前将相关材料网上提交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备案。
3.提交改进报告
根据文件要求,认证有效期中期到期的专业需提交持续改进报告(含专业基本情况,本轮认证提出的问题、关注项及改进情况,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和运行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改进情况,相关附件等)。2020年我校化工工艺专业需于12月20日24:00前在网上向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提交持续改进报告。
4.请以上专业认真学习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依据认证专业持续改进工作进展和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机制情况,高质量完成相关材料。
三、提交网址及联系方式
请各专业根据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指南》作相应处理。各类材料撰写及准备要求详见《指南》。材料提交网址为http://login.ceeaa.org.cn/,提交具体要求及方式详见《提交操作说明》(附件3)。提交过程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2213368,010-82213325;邮箱:ceeaa@moe.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研究评估处,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62901108。
本科生院
2020年12月13日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docx
附件2 关于提交2020年度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docx
附件3 持续改进系统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