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肥校区各学院、宣城校区各系: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2]128号),为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影响力,鼓励更多高中学习阶段品学兼优及在全国主要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17级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奖学金颁发条件的新生均可申报。
二、评审程序
1.政策宣讲。各院、系应组织好对2017级新生的政策宣讲和解释,保证每位新生了解该办法及申报的时间节点。
2.学生本人申请。符合奖学金颁发条件的新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2日前上交学院、系教务办公室。
3.学院、系审核。学院、系负责核实、审定学生申报材料及奖励等级,在学院、系对合格名单进行为期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评审意见并于9月27日前统一送交招生办公室(宣城校区各系汇总至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报送至招生办公室)。
4.学校评定。招生办公室将审核后名单报学校审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获奖等级并予以公布。
5.学校根据评审结果,颁发优秀新生奖学金。
三、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2017级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2、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合肥工业大学教务部
2017年9月7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doc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