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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3-23 点击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下简称拔尖计划2.0),加快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14号)(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目标“高”,致力于培养未来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科学家。

2.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高校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学生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长土壤。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贯通的现代书院制,注重“浸润”“熏陶”“养成”“感染”“培育”;实施导师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强、肯投入的优秀教师集群参与计划;探索学分制,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为优秀学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4.保障“优”,打造英才培养绿色通道。申报学院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打造拔尖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建立了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机制,建立了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能够根据质量信息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能够统筹利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各类资源支持拔尖人才培养。

(二)申报材料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填写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意向表(见附件3)。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意向进行遴选,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4月21日前将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到jxjhhfut@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二号楼208,联系人:胡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2901887、62902981。

本科生院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14号.doc

附件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意向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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