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11-12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本科教育阶段达成毕业要求、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提到将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今后大学生毕业论文抽检势将成为常态。为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决定将继续通过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指导,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2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学校管理办法,修订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纸质版报送至2号行政楼206室,电子版发送至jxbgshfut@163.com。

2、各教学单位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制定好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体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和需完成任务,并公示在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目(命名统一格式为:**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为便于教务处下载备案,请发布公告时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工作计划电子版。

二、规范过程管理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宣传,宣讲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进度安排等。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选题、开题、指导、撰写、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每一环节的实施要求和质量评价标准。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过程材料提交情况进行定期汇总、检查并反馈。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最迟于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控答辩和成绩评定,做好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个性化的评分细则并加以实施。

4、各教学单位需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公示在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目(命名统一格式为:**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为便于教务处下载备案,请发布公告时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工作总结电子版。

5、各教学单位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指导情况和组织情况,按照规定比例和时间(另行通知)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专业(系);教务处将组织开展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管理专业(系)” 、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管理单位”评选和表彰。

三、其他事项

1、学校将继续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21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3、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工作计划,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抽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901482

请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规范过程管理,确保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