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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及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12-31 点击量:

各中心所在单位、各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为全国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是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基地,是教育部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平台。为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开展培训、交流和合作,增强示范辐射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9号)要求,在继续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的同时,现需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年度建设方案,填写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中心的管理体制,合理配置人员队伍。请各单位依据人事变动情况,结合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际需要,合理进行岗位设置;

二、加强中心日常管理。应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仪器设备的功能完好、使用充分、及时更新;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实验教学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加强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在示范中心期间完成的教材、著作、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学术性成果均应标注示范中心名称;

三、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推进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满足能力导向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的要求。示范中心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教学计划;注重利用先进教学理念、前沿技术等推动教学体系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不断有计划更新实验项目和内容,注重将科学前沿成果和行业产业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优势,确保综合性实验项目和创新创业类实验项目的适当比例;合理调节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的比例。示范中心应注重教学研究,组织团队系统开展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评估等研究;开展跨学科实验教学项目研究;开展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和更新改造,开展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

四、及时收集和整理实验中心各类基础数据,示范辐射和改革建设的主要工作与成效,认真做好年度报告;

请各中心所在单位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心的建设工作,将中心的运行和管理纳入单位日常工作范畴,常态化管理。年度报告(附件1、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年度建设方案(附件3)电子版(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请于2021年3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jxbgshfut@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行政楼206室),待考核通过后各示范中心将年度考核报告上传至“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 (http://222.27.186.5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82

本科生院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2020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docx

附件2:2020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docx

附件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建设方案.docx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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